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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部分(第1页)

就算李博文在来离开太原之前,做足了心理准备,他来见杨泽就是装孙子,装窝囊,甚至可以说是摇尾乞怜的,只要杨泽能给诚亲王家一条活路,就算让李博文拜杨泽做义父,李博文也得叫出一声爹来。

可这一切都是针对杨泽的,也就是说不管杨泽怎么羞辱李博文,李博文都能忍受,可不代表他能忍受王配伦的侮辱啊,诚亲王的家人,只有燕王才能侮辱,起码他们是同级的,可刑部侍郎……这个未免不够瞧的了。

李博文一股热血直冲脑门,他再不挤笑脸了,而是挺直了身板,大喝道:“某乃诚王亲孙,高祖后裔……”

王配伦嗤地一声冷笑,道:“平头匹夫,见官岂有不拜之理?你胆敢藐视朝廷礼法,该当何罪?”

朝廷的礼法太多了,但确实有平民见到官员,需当行礼的这条,大方帝国是等级森严的朝代,平民见着官员必须要行礼,这点不但官员认为是正确的,就连平民百姓也认为是对的,可问题是,行礼的方法很多,不见得非要是磕头,而且大方帝国也不流行见面就跪倒磕头,口称奴才这种行为,一般情况下见面,就算是百姓也只需要对官员拱拱手,或者是弯腰行个礼,这也就差不多了。

李博文一句话没喊完,就被王配伦给噎了回来,他突然想起,自己确实没有爵位,也不是朝廷命官,要较真论起身份地位来,确实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这个是他自己也无法否认的。

可那又怎么样,李博文冲着王配伦又再喝道:“某乃是王孙,正统皇族……”

王配伦又是冷笑一声,道:“王孙?本官姓王,却没有孙子!”这句话说完,他冲着后面的刘知玉使了个眼色。

刘知玉一直在后面不吱声,见王配伦示意,他立即上前,道:“侍郎大人,这个叫李博文的平头百姓,竟然敢胁迫下官,让下官给他磕头,这还不算,他竟然还要下官给他牵马,下官要告他藐视朝廷命官,胁迫官员之罪!”

巧得很,王配伦就是刑部侍郎,专门管审案子的,虽然这案子应该交给长安城里的县令来管,可他审一审也不算越权,这里又不是刑部大堂,不需要什么事都讲规矩的。

李博文大怒,他对刘知玉骂道:“狗官,明明是你自己要给某牵马的,某没有胁迫你,更加没有让你磕头,这些都是你自愿的,不要诬赖好人!”

刘知玉冲他嘿嘿两声,再不发一言,退后两步,就象是自己的任务完成了似的。王配伦则眯起了眼睛,仔仔细细地看了李博文几眼,道:“看来你是承认,有官员向你磕头,给你牵马了?既然确有其事,那么现在只需要弄清楚,这件事是他自愿的,还是你强迫的。”

这个时候,要是换了别人,那应该就明白了,做为杨泽心腹的王配伦,这么个说话法,那明显就是不需要李博文来投靠,是嫌弃李博文份量不够,一口一个平头百姓地叫着,这已经暗示得足够明显了。

李博文要是明智一些,他这时候就应该直截了当地说,他有话要对杨泽说,是诚亲王带给杨泽的,那王配伦还敢在为难他吗?就算是有计划要修理一顿李博文,可也得先知道诚亲王要对杨泽说什么呀,暂时性的李博文的危机不就渡过去了么,只要缓一缓,总会有转机的。

可李博文却偏偏来了犟脾气,非要先把刘知玉的事情给争辩清楚不可,完全没想到,这种屁事,就算是争辩赢了,又有什么用呢,对他能有什么好处呢?好处不见得有,坏处却是一定有的。

听了王配伦的话,李博文一挺脖子,大声道:“明明就是他自愿的,某可没有半点胁迫他的意思,他在道上给某磕头,还给某牵马的情景,很多人都看到了,某的侍卫更是个个都看得清清楚楚,王侍郎可以叫他们进来做人证。”

王配伦一摆手,道:“用不着什么人证物证的,你说他是自愿意的,他说是你强迫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如此小事,本官也犯不着再审问什么,只要你把他磕的头还给他,然后替他牵次马,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吧,一报还一报,谁也不吃亏,谁也不占便宜,利息什么的,本官作主,就免了吧!”

刘知玉微微一笑,冲着李博文咧了咧嘴,那意思是怎么样,王孙,现在把头磕还给我吧,不用磕的太响,但却一定要磕!(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四章 蝼蚁

王配伦做的判决听起来有点儿和稀泥,属于大家谁都不吃亏,但谁也不要占便宜的办法,可实际上这个判决对李博文来说,却是充满了恶意,简直可以说是恶意十足!

李博文脸色大变,他已经出离愤怒了,竟然让他给一个刑部的主薄磕头,这怎么可以,他可是王孙,再怎么不行,他也是李氏皇族的成员,岂有向一小官磕头之理!

王配伦看着李博文,拖着长音,还提了音调,就为了说声“嗯”,满脸的蔑视,表情上分明就全是看不起李博文的意思。

那个刑部主薄刘知玉却道:“王孙,嘿,前面那个王孙,现在把头磕还给本官啊,要是再拖拖拉拉的,小心本官可收利息啦!”

李博文转过身,气道:“是你自己主动向某磕头的,还为某牵马,某根本就没有要你做这些。如果这也要某磕还头给你,那岂不是成了天大的笑话,要是以后谁都跑过来给某磕个头,那某还要逐一的磕还回去吗?那某以后也不用干别的了!”

王配伦啪地一拍桌子,喝道:“你以后的事,不要讲给本官听,本官只要你现在磕头,磕还给刘主薄,如果再敢巧言诡辩,那本官可就要强制执行了!”

意思很明显了,李王孙你要是再不磕头,那我们这边可就要按着你的脑袋,把头磕还给刘主薄了,是主动点儿,还是被人按着,你自己挑啊,现在就挑!

李博文看了看四周,见整个院子里都是王配伦的人,而他的王府侍卫都在院外,这种情况下,如果王配伦用强。那他是根本没法反抗的。

当然,就算是王府侍卫都在院子里,对王配伦进行反抗,那也是什么用处也没有的,那些彪形大汉一看就是战斗力超群的勇士,王府侍卫和他们比起来,简单可以说是弱爆了,没法比。

李博文从小就知道一点,他的祖父诚亲王李时曾经不止一次的告诉他,好汉不吃眼前亏。尤其是李氏皇族的好汉子,更加不能吃眼前亏。

李博文心想:“如果现在是祖父遇到了这种事,那么祖父会怎么办呢?这明显就是对方在难为我啊,祖父会怎么样?”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李博文内心深处也知道,如果换了他祖父李时,那么此时极有可能就已经跪下了,给这个小小的刑部主薄磕头,磕完头之后。还要给他牵马,说不定这些都做完了,还要送上一袋子的金豆子,给刘主薄。请刘主薄喝茶,只有这样,才符合诚亲王李时的做事风格。

可李博文不愿意,他不想再窝囊了。他真想跳起来,把王配伦从桌子后面拉出来,一顿大耳光抽过去。让王配伦知道知道,李氏皇族的好男儿,是不可侮辱的,谁敢侮辱,谁就要付出代价。

想是这么想,内心深处也全是火焰,但李博文知道,要是他这时候敢起刺儿,那被抓起来,挨一顿大耳光的人,不会是王配伦,而应该是他自己,羊入虎口,他还想有好果子吃吗?

王配伦看着李博文,非常享受地看着李博文脸上表情的变幻,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赏心悦目,都快让他陶醉了。在以前,他还是一个小吏之时,何曾想过能把一个李氏皇族的王孙,给逼成这个样子啊,那时自己在李博文这样的王孙眼里,只不过是只蝼蚁吧,可能连蝼蚁都不如,只是脚底上的烂泥罢了!

可看看现在呢,一个曾经高高在上的王孙,现在就在自己的眼前站着,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表情更是愤怒、沮丧、悲伤,轮番上阵,现在在这个王孙的眼里,他才是蝼蚁,而自己才是高高在上的吧!

王配伦心都快醉了,只感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就在此时,比他成亲那天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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