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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旧相识上(第1页)

拨开覆盖的枯叶堆,高登从地上捻起一小撮焦黑的灰烬,伸手搓了搓。

这是生火的柴灰,应当是血狱会的人留下的,还特意堆上落叶,掩藏行踪。在一丛灌木下,高登又找到一堆吃剩的野兽骨头和干硬的人类粪便,估算出对方离开的时间大约在一周前。

在这片地域,生火是必须的。一开始高登并不了解,像过去一样捧起河水畅饮,三小时后上吐下泻,起低烧,才明白河里藏着无数肉眼难辨的寄生物,一定要把水煮开方可饮用。

这里的野兽也因为常年饮用河水,体内寄生了大量异物,同样需要烧熟进食。

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危险。火光就像一个亮晃晃的靶子,不仅吸引凶兽,还会引来同行的觊觎。

高登捡了一些干枯的树枝,堆在灰烬上,又用几块砂岩搭出灶架,也打算在这里生火进食。血狱会的人显然精心选择了生火地点,这里地势低凹,四周灌木葱茏,上方树冠浓密,遮蔽了大部分火光。

高登先用匕在灌木上刮出许多碎屑,再找来一截干木头,在上面挖好眼,周围堆满木屑,然后把一根削尖的木棒顶在木眼里,飞快揉搓着,开始钻木取火。

片刻后,青烟袅袅,木屑先被点燃,跳出微弱的火苗,继而枯枝燃烧,火光伴随着烟雾摇曳。高登拿出一个猎获的大龟壳,盛满河水,搭在灶架上,放入剩下的龟肉。

随后他跳上树冠,搭好弩弓,谨慎地向四周观望。

无论吃饭、睡觉还是行走,他都无法真正安宁。整个人要像一根绷紧的弦,时时刻刻保持警觉。

长此以往,这根绷到极限的弦终会断裂,但高登把这也当作一种修炼。

“高登……高登……”他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叫唤自己的名字,那是丛林深处的勾音怪出的声音。

勾音怪是灰锡级的怪类,相貌丑恶,嘴如弯弯勾起的鸟喙,又长又尖,声音出奇的亲切,天生就能感知其它文明种族的姓名。一旦被叫名字的人开口回应,哪怕相距再远,也会招来勾音怪无休无止的追杀。相反,如果置之不理,即使面对面,勾音怪也如睁眼瞎一般,对猎物视而不见。

没过多久,水“嘟嘟”沸腾,龟肉汤颜色乳白,香气扑鼻。高登立即跳下去,扑灭火堆,以最快的度吞咽完毕。

为了减少危险,两天后他才会再次生火进食,平时就以树上的野果和青蛹虫充饥。青蛹虫手指大小,肥厚多汁,虽然味道腥苦,难以下咽,但青蛹虫身上没有寄生物,营养丰富的肉质和水分足以维持身体需要。

掩埋好火烬,高登向丛林深处进。经过一周休整,他的伤口已经结痂,正在慢慢恢复。蝉蝉只能止血,伤势的复原仍要靠自身体质。

一路上,他数次现了血狱会诸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也频繁遇险,不得喘息之机。一棵生有眼纹的古树忽然裂开树腹,要把他一口吞掉;六头黑铅级的沙狼群起围攻,穷追不舍;一只灰锡级的铁爪鹰始终在他上空盘旋,逗留不去,寻找扑食的机会……

每次遇险,高登总是先行逃避,对手再弱也不硬拼。随后他暗中潜回,观察良久,猝起偷袭。那棵古树被他扎中树干中心的眼纹,干裂折倒;六头沙狼被一一干掉;最后他引诱铁爪鹰飞近,一箭射穿鹰喉。

一个月后,高登在河边舀水时,对面的树丛里倏然冒出几缕青烟。

他立刻绕过去,借助草木的掩护,蹑手蹑脚地接近烟火升起的方向。为了不留足音,高登索性脱掉靴子,光脚而行。

相距三百米左右,高登停下脚步,俯低身子。透过枝叶的缝隙,他望见一人身披斗篷,罩起兜帽,背对自己而坐。此人对面,一堆篝火熊熊燃烧,火堆旁放着一只牛皮水囊,边上还躺着一头血淋淋的猞猁,皮被扒光,内脏也被掏空。

高登以极慢的度,架好弩弓,缓缓上弦。这里接近河流,哗哗的水声淹没了上弦的轻微响声。

调整弩箭的角度,他对准对方的后脑,手指搭上扳机。

正欲射,高登忽然心生一丝不妥。那个人至始至终,都不曾动过一下,仿佛陷入了沉思。

身处险地,一个血狱会的老手怎会冒然呆?他应该以最快的度进食才对!

高登蓦地一凛,松开扳机,不敢轻举妄动。他先向四周打量一番,确定好撤退的线路,随后一动不动,静静观察对方。

半小时过去了,火光渐渐微弱,快要燃尽。那个人还是没有动,身上的斗篷没有一丝起伏,似乎连呼吸都停顿了。

又过了片刻,一道身影突然从火堆旁的灌木丛里跃出,他身躯魁梧,满脸刀疤,双手套着墨绿色的拳刺。

“出来吧,现在哪还有傻蛋会上这种套?真是浪费时间!”疤脸大汉仰头嚷道。另一道身影从高耸的树枝上跳下,身材消瘦,目光阴冷,双手紧握匕。

这两个人居然是高登的老相识,在兑换铺,他们差点和高登生冲突。

“还是小心点好。”削瘦男子扫视四周,往火堆里添了一些干树枝,顺手抓起边上的斗篷。斗篷下,赫然是一个树桩雕出的木头人。

高登心中恍然,这两人担心生火会引来强敌,暗中埋伏在侧,以木人和猞猁尸体吸引对方注意。如果是凶兽,自会冲着猞猁而去。如果是趁火打劫的同行,必然误中木人,招致两人夹击。

疤脸大汉抓起猞猁,一边架在火上烧烤,一边留意四周。削瘦男子站在他对面半米外,同样不停张望。两人的视角恰好构成一个圆,相互补齐了对方视线之外的角落。

这就是刺客的封锁全视角。依靠彼此的配合,不漏过周围一点风吹草动。

高登仍旧一动不动,直到猞猁烤得金黄流脂,肉香四溢,他才重新搭上扳机,弩弓缓缓瞄准疤脸大汉的脖子。

削瘦男子显然比同伴更警觉,或者说是更紧张。他眼角跳个不停,匕一直在掌心飞旋,仿佛随时准备刺出。比起他来,疤脸大汉才是最好的目标。

“这个鬼地方连酒都弄不到,他娘的,再干满一个月就回去。”疤脸大汉舔舔嘴唇,撕下一条猞猁大腿,张嘴就啃。

高登冷静地扣动扳机。

白光激射,贯穿疤脸大汉咽喉,将他钉在背后的树干上。与此同时,高登丢开弩弓,向旁急滚。

“啪!”一柄匕从削瘦男子手中飞出,打在高登刚才的位置,迸溅的碎石溅在他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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