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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吴紫紫的旁敲侧击,胡忧也知道了这个三少的身份。说起来,这个三少算是吴紫紫的唐哥,是吴紫紫大伯的儿子。他一出生,就患有很严重的羊角风病,这么多年以来,一直住在这里。
至于吴紫紫的大伯,她也不知道。具说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府中的一些老人,也从来不提这事。如果不是这里有个三少,吴紫紫都不知道还有个大伯呢。
大家族的事,往往都是这样。这里面的错综复杂,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胡忧对这种家族内部的事,也不是很感兴趣。他要弄的是大环境,这种家族内部小环境,用不上。现在吴立已经完全控制了吴家,就算弄出什么大伯,也没有多少意义。
这会,胡忧正在捣鼓药材。这里的药那么齐,不好好利用,那不是太浪费了。正弄着,几天没有见过面的吴鑫魁,从外面溜达了进来,看他一脸喜色的样子,看来不会是什么坏事。
吴鑫魁进得门来,远远就叫道:“无名老弟,在忙着呢。”
胡忧抬头看是吴鑫魁,也露出笑脸道:“是吴大哥来了,怎么,几天不见,吴大哥是春风得意呀。”
吴鑫魁得意的笑了几声道:“那还不是托无名老弟的福嘛。走走走,别弄这些玩艺了,跟我走一趟。”
胡忧把手里的药材放下,坏笑道:“又去花非花?”
吴鑫魁回道:“别提花非花了。上次那趟事,弄得吴李两家正紧张呢,还去公子非扒了我的皮不可。我们这是要去老剪刀。”
胡忧不明白道:“老剪刀?干什么的?”
吴鑫魁解释道:“老箭刀是金城最大的估衣铺,自然是去做衣服了。”
胡忧越听越糊涂,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道:“做衣服干什么,我有衣服穿呀。”
吴鑫魁哈哈笑道:“不是你穿的这些,是礼服。过几天,王室有个宴会,吴立公子说了,要带你会见见事面。”
胡忧这下才算是明白。看来自己这几天做的事,吴立全都看在了眼里,随着三少的病情明显好转,自己在吴立心中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了。
跟着吴鑫魁一路走出吴府,胡忧现,越是走到外围,各种侍卫岗哨就越多。胡忧把这些看在眼里,确并没有问出来。随着角色的深入,他得时时记着,自己现在是一个大夫,而不是将军。不能让人看出,他的骨子里有将军的表现。
与吴鑫魁一同上了马车,胡忧往外看了一眼,吴鑫魁居然带了二十几个侍卫出门。连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管事,出门都弄成这样,看来现在金城吴李两家,相互之间,都防着对文搞事。
老剪刀看来名气挺大的,在金城最繁华的三中路上,一溜七家店全都是他的。里面还有细分,男装,女装,孩子穿的,老人穿的,平时穿的,喜庆穿的。也许是因为皇室宴会的关系,今天来做礼服的人不少。礼服部的伙计真是忙得不行。
胡忧看得有些皱眉道:“这么多人,得等到什么时候。”
吴鑫魁得意的拍拍胡忧道:“那是他们,咱们不用等。今个出来,公子特意给了我‘威唉屁’卡,咱们直接进去就得了。
出了老剪刀,胡忧才知道,什么叫做‘做衣服’。他以前的衣服,都是随便买的,之后又都是红叶,旋日她们给弄的,胡忧是从来都不知道,去估衣店做衣服,原来是那么复杂的事。
就拿这量尺寸来说吧,专人量。从头到脚,量得那叫一个仔细,就差小dd没有量,哪都量到了。胡忧不知道,做出来的衣服是什么样,他只知道,弄这些事,真的很累人。还一身衣服就得三百多金币,要不是有人当冤大头,胡忧打死都不做这样的衣服。三百多金币,买普通的衣服,够他穿十辈子的了。
吴鑫魁看来今天就是特意带胡忧来做衣服的,并没有其他的安排。量了尺寸就带胡忧回府了。衣服做好了,也不需要胡忧自己来取,吴鑫魁到时候会送去给胡忧的。
胡忧告辞了吴鑫魁,看时间还早,就打算再去药房弄会药。他这几天,正在配八宝行军散,这可是好东西,长途行军的时候,吃上一点,可以防暑湿,特别是进了山区,还能防瘴气。
胡忧以前在军中的时候,就想弄一些出来。可是其中的几味药不好找,那时候军中又拨不出那么多的金币搞这些。现在有机会,胡忧当然是不会错过的。反正这里那么多的药,不用也浪费了。
往药房走,还没有到侍卫把守的门口,远远的就看到吴紫紫噘着个小嘴,坐在门槛上,怀里抱着条雪白的小狗。
那小狗是胡忧送送她的,叫小白,不是大型的池河狗,而是一只小本狗,两斤多重,胖嘟嘟的,非常可爱。它本来是一个府中侍卫买回来的,胡忧无意中看到,就跟那个侍卫买了,送给吴紫紫,算是对弄死她爱犬的赔偿。吴紫紫似乎挺喜欢这小狗,这几天到哪里都抱着,‘小白’这个名字,也是她起的。
小白别看长得胖,却挺机灵,远远的看到胡忧,就挣开了吴紫紫的怀抱,跑了过来。围着胡忧的脚边打转,看来是想要抱。
胡忧只抱美女,可不爱抱狗。在它的脑袋轻轻打了一下,它又汪汪叫的找吴紫紫去了。
吴紫紫抱起小白,看胡忧走过来,噘着嘴道:“你上哪去了,人家都等你半天了呢。说好了帮人家上药的,都不见人。”
胡忧看见吴紫紫,也想起了中午那次的药还没有换呢。不过吴紫紫的伤恢复得很不错,现在已经淡了很多。相信只要再有一两天,就能完全好了,一点疤都不留。之前胡忧还考虑要怎么给她磨皮呢,这下看来是用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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