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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首秀
自大周最西北的暗雪关而出,往西三百里,漫漫黄沙之间,有一座非常破旧的卖酒小寨子。
每日只营业午间两个时辰,只卖一种粗粝无比的烧刀子烈酒。
探险客们在此暂歇时,酒杯里经常接到从头顶掉下来的茅草,让人担心一旦沙尘席卷,这寨子是否就会立即支离破碎。
但这寨子依然就这么存在下去了,不知年月。
这日午间,烈日高悬,晒得黄沙粒粒发烫。
几道人影被一脚踹落在地,手背和侧脸霎时被烫得通红。
另有人脖颈被匕首划开,如注鲜血落地瞬间,便结成大小不一深黑色血块。
而远处的小寨子里。
“小二,结账!”
一道粗声呼喝。
几息后,便有一人影提着酒坛从小寨子里走了出来。
这人身形便是在西北之地也颇为高大,茂密黑发被麻绳束着随意披散在脑后,下巴一圈络腮胡,将脸遮挡了大半,完全看不出年龄和模样。
这样热的天气,这样烈的太阳,又刚刚寨子里喝了一坛烈酒,但此人不仅没有出汗,连脸都没红一丝,双眼更明亮清冽地惊人。
酒坛勾在指尖轻晃,步伐缓缓,闲适清幽地仿佛行走在水墨江南的小巷里一般。
走了一会,这络腮胡忽然停下了脚步。
因为前面的道路上,躺满了尸体。
“一具,两具、三具……”他抬手开始数数,而后懒懒叹一口气:“啧,三十八具,虽然很喜欢八这个数,但今天这热闹地有点过分啊。”
若是那酒寨的小二听到,必定会觉得惊奇,因为这声音跟刚喊结账的粗声粗气完全不同,清朗疏阔,悦耳非常,在这炎炎沙漠中几如清泉鸣响一般。
突地,这络腮胡又眨了眨眼,快步走到其中一具尸体前方。
这尸体是个很好看的少年,满脸风尘霜雪之色,但依然能看出眉宇间一股年轻纯挚。
络腮胡笑了声:“还有一个活的啊。”
说着,他蹲了下来,伸手开始为这少年查看身上伤势。
腹部贯穿,右腿折断,经脉裂了好多截,丹田里的真气也枯竭地一干二净,其余大小伤口,更是不计其数。
“你……你做什么?”
忽然,一道虚弱的声音响起。
这少年不知什么时候竟已经醒了过来。
络腮胡停止上下其手动作,转头咧嘴一笑:“呀,居然没死,我看你这衣裳料子不错,正打算扒下来去换点酒钱呢。”
“……”
何人面色变了变,没想到自己居然差点被人给捡尸。
这时,络腮胡又笑道:“既然没死更好,衣服扒下来,再把人卖给马匪,赚两份银子。”
“你……”
还没你完。
何人直接被气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忍不住想,义父又说错了一件事,不是眼睛明亮的就是好人,眼前这家伙显然就坏得很。
“咔,过!”
程岩导演站在摄影机后一声高喊。
周边围观人群中立刻响起一阵掌声。
“演得真好。”
“周总牛逼,干什么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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