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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们也渐渐的适应了瑟雷恩的生活,这也给瑟雷恩清一色的肉搏军队带来了一丝曙光,在以后的战斗中,没有魔法师的保护,怕是再穿一层秘银铠甲也不够。阴阳头克洛斯成天跟着无涯跑,也在那里偷到了不少手艺。他越是学越是觉得无涯高深。
怎么现在高手看上去都像是流氓呢?唯独这个问题他没有弄明白。
自打克拉夫走后留下了一百个高阶魔法师之后,大荒原的日子也逐渐平静了起来。时不时的从罕克拉玛传来捷讯。对于这个凌云根本不担心,有战斗狂人蛟龙带领着她的美女拉拉队在那边掠阵,只要不是雷阵子出现,一点危险都没有。
夏季过去,秋天来临。现在凌云最喜欢的活动大概就是每天搬个凳子坐在了望台上,伸着脖子希望有人来侵略他的土地。不过好像是知道强大的瑟雷恩又加入了一批高阶魔法师的缘故,原本那些游兵散勇都学了个乖,不再将爪子挪到拉普拉塔河北岸边。
在过了在等待了三个月,别说敌人,连鸟毛都没有发现一根的日子之后,凌云终于崩溃了。
“日子怎么这么无聊呢!”他开始撒丫子在大荒原土地上奔跑。“敌人呢!敌人呢!”
民兵们可悲的发现;自己的领主大人大概是被没有敌人的日子给无聊得精神错乱了。
一直到他说;全面战争怎么还不开始的时候;大家才知道;他真的疯了。
9…6魔界一月游 四百四十三 哈姆雷特的高调
“你脑子给驴踢了?”菲莉克斯不可思议的看着这着全副武装的凌云,好像在看一个刚刚从神经病院里走出来的神经病一个样。“还觉得我们的事情不够多吗?”
就在克拉夫离开瑟雷恩的第三天,也就是瑟雷恩有历史记载的第八十三年,据知情人称,领主大人在三天三夜找不到事情干,也没有遇到一个敢于将爪子挪到瑟雷恩行政区域中的流兵或者是强盗的时候,他终于发神经了,找了一群同样无聊的在太阳地下抓虱子的民兵,全副武装的叫嚣着要去攻打暴风城。
凌云以为他的愿望能够实现,几个老婆还是通情达理的,可是谁知道到第一个当家的这里,这个念头就被硬生生的按下去了。
菲莉克斯可不想陪着凌云一起疯。虽然老流氓列举了无数的例子证明瑟雷恩的确有能力和实力去攻占城市了。暴风城是凌云第一个降落的地点,而且也是达拉斯帝国北部最后一个边陲重镇。自当达拉斯帝国消失之后,这里为红月所侵占,他们盘踞在这座坚固异常的城堡里拦截过往的商队,特别是沿着拉普拉塔河前进的商队。意图的确是在明显不过了,红月两次进攻不下,看来帕鲁斯的忍耐还没有到极限,不然就是找到了更有趣的目标,现在仅仅对瑟雷恩是封锁而已。
这个机会再好也不过了。不管帕鲁斯被什么东西给拖住了,只要现在过去对准了他的鼻子狠狠一拳,即便是不把他打得鼻梁骨骨折,也得让他落两颗牙。
而且暴风城拦截商队所抢劫的物资,大多数都没有运出去。如果攻下了暴风城的话,那么大批的免费物资就可以让老流氓发一次战争财,并且夺取一座防御坚固的城市。这样就不用只是固守在大荒原上,等着敌人上门来揍自己了。
可菲莉克斯就是不同意。
“你为什么不同意?难道你不知道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吗?我们的民兵现在闲得都快淡出个鸟来了,再不找点事情给他们干干,怕是第二天就要造反了。不管那个可恶的帕鲁斯现在在想什么,总之他是分不开身,不然也不会仅仅对我们进行给养封锁了。”凌云把桌子拍的山响。
“我不同意,你觉得最近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千头万绪都来不及理,你还要出去挑事?我的天啊,我的领主大人,你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菲莉克斯揉着太阳穴无力的呻吟了一声。
“最近发生了什么事?闲逛了三天,我鸟毛也没有找到一根。我们现在的实力足够去攻打暴风城了。你忘记了克拉夫留给我们一百名高级魔法师吗?加上我们的民兵和弓箭手,你觉得我们没有实力去一拼吗?天啊,我绝对不要总是窝在这个地方等着别人来打我!”凌云有点崩溃了。
以前做神仙的时候,他就是典型的惹祸精,三天不揍人,或者三天不被人揍就全身不舒服,这也是为什么他以前走了这里走那里,好像一个陀螺一样永远不停止的原因。而这段时间,瑟雷恩领土上进行了两次完美的防守反击战,所谓的打出了名气打出了招牌,以前各种残兵流寇也不再敢上门骚扰了,现在的日子可以说就跟一杯清水一样,一点味道也没有。
当然,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干,那就是等着人来揍——说到这个老流氓就一肚子的火气,难道人家不打不来,我们就永远换的蹲在这里等着人家?
“不用说了,这件事情我不同意。”菲莉克斯正把脑袋埋在数据的海洋中奋笔疾书,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如果有人打过来了,你们可以反击,但是我绝对不允许你出去闹事。现在正是多事之秋,大概除了维纶娜还暂时平静之外,大陆上哪个国家没有被红月骚扰过?”
“你是领主还是我是领主。我说打就打。”凌云开始耍无赖了,不过他立刻意识到这又是一个错误。
“你是侯爵还是我是侯爵?身为贵族要有贵族的觉悟。”菲莉克斯飘过来一个大白眼,将凌云砸得七荤八素之后,这家伙摇摇晃晃的出门了,并且决定以后再也不跟女人商量什么战争大事。
他有点想不同菲莉克斯脑子里想的是什么,难道说窝在这里等着到时候红月帝国的士兵们养的膘肥体壮了,一举提兵百万来灭了我们?再不然就是举国皆兵,弄个三五千万来放在大荒原上。那时候可好了,别说打了,就连找个地方落脚都不行。
维京武士是强悍,可他们装备的是秘银皇冠战甲——这种东西对魔法的防御力高的惊人,相同的,物理防御力却低得可怜。面对人海战术,只要你人不多,那么家伙再大也没用。如果让他们换上精钢的板甲,那么自然防御力得到质的飞跃——可是一旦遇到小火球,那么会被烫得跳起来。
想来想去——凌云自己也觉得有点问题了。为啥我混了这么多年,关键时刻就只有维京武士一支主力部队可以用?这个问题很值得深究…….
凌霄正叫嚣着带着一大群魔法师从他脑袋顶上飞过——这小瘪三最近跟克洛斯打得火热,他的魔法天赋让每一个魔法师都惊讶无比,基本上只要是练习过两三次的魔法都可以达到默发的地步,而且绝不中断,搞得这些魔法师到最后都不敢教了。
开玩笑,如果这两父子又打起来,如果我们将禁咒一级的魔法传授给他——如果这个小瘪三对禁咒依然能够默法的话,那么我们全部都会干净利落的光荣在这里。
“领主大人,你在这里烦什么呢?”凌云在郁闷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哈姆雷特正乐呵呵的看着他。
“你这货是不是欠揍?”凌云白眼一翻,将哈姆雷特从上到下打量了个遍。“最近你吃的好住的好,胖了啊,连小肚子都出来了,你看看,啧啧,满脸都是他娘的肥油。我说你没事的时候多锻炼锻炼,别总在我面前晃悠,小心我把你弄去做人质要赎金,我烦着呢!”
哈姆雷特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这把凌云笑得莫名其妙——这家伙笑啥?
哈姆雷特自打因为侵犯主权领土被逮捕之后,一直被扔在瑟雷恩。由于他的身份特殊,除了不准离开瑟雷恩主山体范围之外,另外一切倒是没有什么硬性规定——他甚至可以在这里洗上一个热水澡——或者是看上了那个小妞,只要人家愿意,立刻可以成其好事,可以说这完全是上宾的待遇。
也不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什么,在这里居住了一阵之后,竟然要求加入领主大人麾下,理所当然的,这个要求被拒绝了,而他依然在无聊的厮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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