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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百合,紧紧握住,一步步朝我走来。我无法抑制地浑身颤抖,文举靠近我,默默地搂紧我的肩,给予我无声的支持。
曲凌风盯着我们亲密的动作,眉心聚拢,脚步停顿。我跟文举今天穿的是情侣装,他一身纯白西装,我一身纯白礼服,外罩白色韶皮大衣,与隆冬的雪景交相辉映。这么明显的事实,他看不出来吗?
母亲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曲凌风的手臂,勉强笑道:“凌风,你回来得正好,今天天籁和文举订婚,我刚还跟你爸爸说叫你过来一块庆祝呢!”
曲叔叔沉声喝道:“阿梅。”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曲叔叔用这么重的口气叫妈妈。母亲尴尬地放开手。回头求助地看一眼曲叔叔,曲叔叔上前拉回她。同是天下父母心,母亲想要保护我,但曲凌风毕竟是曲叔叔的儿子,哪个父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失败或痛苦?
曲凌风的身躯晃了晃,香水百合掉在地上,花瓣上的露珠顷刻结成冰珠,仿佛奔腾的热血结成寒冰,那干净整洁的面孔霎时变得比我的貂皮大衣还白。我看着他震惊、狐疑、苦涩、心痛、绝望交织的眼神,居然无法移开视线。
胡伯母走上前,疑惑地问:“文举,这位是……”
曲叔叔忙道:“这是我儿子,是我前妻留下的孩子。”
曲凌风终于有了下一步动作,我却分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是伤痛还是木然。他从怀里掏出两张纸,唇边的肌肉抽动了下,似笑又似哭的声音道:“我不知道今天是这么特别的日子,这是两张今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入场券,希望做你们的贺礼不会显得太寒酸。”
天!
几个人同时发出惊叹,爱好音乐的人都知道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入场券有多么珍贵,而我毕生不多的愿望之一就是亲耳聆听一场音乐会,他居然知道?而且做到了!
“谢谢!”胡文举客气地点头,伸手去接。曲凌风避开他,手臂直接伸向我。
我拾眼看一下文举,他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缓缓地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碰到那两张纸。也碰到曲凌风冰冷的手指。他突然握紧我的手,也握住了那枚闪亮璀璨的戒指,然后在所有人的惊呼声中、单膝跪地,抬头仰望我,用平生最诚恳的语调,最真挚的眼神,最卑微的姿态,颤抖地道:“天籁,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
胡伯母尖声喊道:“文举,这是怎么回事?”
胡文举依然镇定地搂着我的肩头,深切的目光专注地看着我,仿佛在说:“我等你的选择。”我茫然地环顾一周,看到母亲焦虑的眼神,天娇鼓励的目光,曲叔叔热切的期待,凌云困惑地搔头,胡伯父和胡伯母迷惑又担忧的神色,最后,视线落在曲凌风身上。他的眼中甚至没有期待,有的只是真诚的强烈的爱恋,仿佛耶纸被缚在十字架上,心甘情愿地等待世人的宣判。
我眨了眨眼,任凭一滴泪滑下脸庞,缓慢地机械地拍出手指,低低哑哑地道:“对不起。”
今日,如果文举不在身边,如果我没有跟他订婚,如果他不是用那么信任的眼光看我,我不知道会不会答应曲凌风。但毕竟,这所有如果都真真切切地存在,让我理所当然地拒绝他。与其说我的良心让我无法背叛文举,不如说我的自私让我害伯接受曲凌风。曲凌风的爱是暴风雨,文举的爱是和风细雨,在和风细雨中接受滋润总比在暴风雨中挣扎生存要容易得多。
爱人与被爱,我选择了被爱,因为,我决定爱我自己。
曲凌风变成了一具石膏像,久久不曾移动,眼睛也不看我,只是木然地盯着抽空的手掌,仿佛还在体味我留下的余温。我听到几声舒气和几声叹息,谁高兴谁失望我已无暇在意,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担心他下一步会做什么。他慢慢摊开掌心,我看到一枚闪亮的东西躺在他手掌里,居然是我的戒指,在我抽出手指的时候,竞没感觉到戒指脱落于他掌心。
文举的脸色变了,搂着我肩头的手臂也在颤抖。
曲凌风格晃着站起身,将戒指放到文举手中,沉声道:“好好爱她。”
他没再多看我一眼,径直转身走向他的车,开车门,关车门,发动引擎,倒车,掉头,摇上车窗。我看着茶色玻璃逐渐淹没他的侧影,心中突然猛地一跳,直觉叫道:“曲凌风。”银光一闪,快如闪电,他急打方向盘,但是车速太快,根本来不及躲过停在转弯处的胡伯父的车。在我的声音冲出喉咙之际,一声轰然巨响随之响起。宝马擦过胡伯父的车身,撞飞了一扇车门,在弯道上失去平衡,连翻三次,最后翻仰着滑出两百多米。
“不——”在我的尖叫声中,曲叔叔和文举已经冲过去。
几个男人合力掰开完全变形的车门,将一具血淋淋的人体拖了出来,抢着他刚跑两步,又是一声轰然巨响,车子爆炸了。曲叔叔嘶哑地朝几个吓傻了的女人大喊:“还不快叫救护车!”
我紧紧地揪着前襟,片刻间停止了呼吸。当意识稍稍觉醒的时候,便发了疯地冲向他。胡文举严厉地喝道:“找剪刀,绷带,毛毯,快,帮我把他的大衣脱下来。”我手忙脚乱地要帮忙,文举粗鲁地拨开我的手,命令:“你抱着他的头,跟他说话。不能让他昏过去。”
“哦。”我抽泣地应着,颤巍巍地将他血迹斑驳的头搂在怀里,他的血染红了我的礼服,染红了晶莹的雪地,我根本看不出他受了多少处伤,就觉得血从他身体的各个部位不停地住外流。
“曲凌风,曲凌风。”我不停地呼唤,温热的泪水冲刷着他脸上的血迹,我颤抖着手拨开他额头上粘湿的头发,一遍一遍地轻吻,“曲凌风,撑住,撑住,你听到没有,你给我撑住!”
他咳了一声,呕出一口血,虚弱地撑着眼皮,费力地伸出沾满鲜血的右手,轻轻地擦拭我的眼泪,嘴角勾起一抹令人心疼的苦笑,断断续续地道:“别哭……这样也好……我死了……你就真的自由了……不然……不然……我真不知道……不知道哪一天……又会去……打扰你。”他猛地喘了口气,继续道:“我死了……你会不会……会不会到我墓前……唱歌……唱歌给我听?咳!”他又呕出一口血。
这情景何其熟悉?难道那个梦就是预示今日的结局吗?
“不,我不会,你要听我唱歌,就要活着。我不许你死,我还要你来打扰我,还要你蛮横不讲理地霸占我,你不是说你生日的时候要我陪你去夏威夷?只要你活着,我就陪你去,去夏威夷,去日本,去维也纳,去任何地方,天涯海角,你到哪儿我都陪你。曲凌风,曲凌风?不准闭上眼睛,你看我,你看我,我叫你看我你听到没有?曲凌风——”火光映红了整个天地,映红了周遭的每一个人,却映不红他越来越白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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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问急救室,同一扇门,同一盏灯,不同的是,这次他在门内,我在门外。
文举出来,牵着我的手领我到消毒间换衣服。我机械地任他摆布,机械地听他说话:“他身上多处骨折,断了三根肋骨,最棘手的是一根肋骨刺穿了肺叶,导致严重的内出血,胸腔内几乎全是血块,看不清器官和脉络,你要有心理准备。”
我眼前一黑,抓紧他的胳膊稳住身体,不停地摇头道:“不会的,他不会死的,他身体最好,从来都没生过病,连感冒都没得过。”
“天籁,”文举撑着我,“别这样,你自己都撑不住,怎么能在精神上支持他?这个时候,病人的生命力和生存意志很重要,甚至比医生还重要,明白吗?”
我点头。
“好了,我带你进去,你跟他说话,他会听到的。”
我坐在曲凌风旁边,握着他没受伤的右手,看着他紧闭的双眼,他的神态那么平静,似乎没有了生命的迹象。这一刻,我完全能够体会曲凌风誓言放手的心境,为什么人总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才将自己的心和情看得最真?我对他的爱,已经嵌进骨髓。融进血肉,深刻到无从选择,无法放弃。只要他能平安,我愿以生命来换。
我完全听不到仪器运作的声音和其他人的谈话,只是一心一意地看着他,跟他说话:“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时你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眉宇之间就已经充满桀骜不驯,我那时根本没想到,我跟你还会有交集。
“我们第二次见面,你将我从记者手中救出来,我觉得你像一位浪迹天涯的侠客。但是很快,我就看到了你的本来面目。一个地地道道的强盗。你这个强盗,强占了我的身体,我的意志,我的思绪,我的心。我的灵魂和我的爱之后,想就这样抛下我走了吗?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我叫你放我自由,你就真的放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听话了?那么我现在叫你活下去,你是不是该听我的话?你不是喜欢听我唱歌?我现在就唱给你听。就唱你第一次听到的那首,我知道你听了之后一定舍不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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