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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2页)

龙桂华觉得此时的自己也和母亲一样,她被女儿的冷漠驱赶,被女儿的固执牢牢铐住,她不知该说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她生平头一次有了为女人的不安,在泪水里尝试到了做母亲的滋味。

女儿默默地,不说话,拿着几件常用的衣服,咬着嘴唇走了。

女儿走了,龙桂华毫无回天之力,她想哭又哭不出来。她拿起自己惟一的咔叽布外套儿追了上去。“闺女,把这个带上……”女儿不理她,连头也不回。她累了,她的精力被女儿耗光了,双腿软绵绵的,哪里追得上女儿,女儿跑得像风一样的快。

龙桂华听说女儿又回医院上班了,决定每天下班的时候到医院门口等女儿。

她终于等到了女儿,悄悄地在后面跟着。女儿乘坐公共汽车,只往前走了两站距离,就来到一座红砖居民楼。楼前有个小小、窄窄的花坛。龙桂华跟着女儿,发现女儿进了四一七号单元房。龙桂华清楚地看见,为女儿开门的是一个留着乱蓬蓬长发的男青年。

这男青年,穿着件宽大的长衣和一条瘦得紧贴骨头的牛仔裤。这人瘦得出奇,脸色发青,是一个十足的肺痨型体格。

龙桂华背后像是被人重重地打了一掌,眼前一阵发黑,“扑通”一下就摔倒在楼梯上。

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她躺在木床上,女儿温顺地伏在自己的身边,轻轻抚摸着她的手。女儿突然间是那么憔悴,面颊都陷了下去,两串长长的泪水挂在脸上,眉毛湿湿的,显得十分疏松,眼窝儿周围一片浮肿。

女儿十分可怜,她的命也苦。

龙桂华长长地叹口气,她想对女儿说点什么,她浑身无力,坐也坐不起来,只好慢慢地把粗糙的手掌伸开。女儿仔细看了又看,觉得那手很熟悉很亲切,但不明白什么意思。龙桂华举起了那双手,想表达的很多,她想说这双手里有着母女俩二十年的辛酸,有今后生活的期望。

女儿仍然慌慌的,双眼不停地望着窗外。那里有棵枣树,她小时候最爱吃这树上的枣子,那枣子很甜。女儿清晰地看见树上有条毛毛虫在爬,秋天里的小虫子已没有害处,因为它的生命不长久,它不会冬眠,只能选择死亡,对于迷人的秋色来说,它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其中也包括它的死。

“你要跟着他吗?”龙桂华迟疑了好久才吐出这句话,说完了就努力睁大了眼晴看着女儿,到现在,她还存有微微的一线希望,希望女儿明白那双手的含义,翻然悔悟,回到自己的身边。

可是,女儿没有悔悟,那双手的影子仅仅在她的脑子里闪了两下就飘到远处。她何尝不愿意回家,但她已经陷入了泥潭,而且陷得很深,妈妈拉不出来,谁也拉不出来。她觉得自己就像那树上的小毛毛虫,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没有一个人能够救她,她对于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多余的。

“嗯!”女儿毫不迟疑地点点头,女儿的回答口气很坚定,可是她稚气的目光依然还是那么涣散,她回答完了,然后就咬着嘴唇望着妈妈。

龙桂华的眼前一片漆黑,把头歪倒在一侧。

她再一次醒来,下意识地把手伸过去,摸来摸去,只抓到了那件咔叽布外套儿,女儿已经不在身边。

屋子里空荡荡的,所有家具都是破破烂烂的,只有一台老式座钟陪着她,这座钟是龙家从四川搬来北京的时候带来的。妈很喜爱这座钟,每天都要把它擦拭几遍,擦完了就伏在上边仔仔细细地听。座钟“滴滴哒哒”地响,表针一下一下,一格儿一格儿地移动,时间就这么无情地流逝了。

在钟的背后,她隐隐约约地又看见了母亲。龙桂华撑着身子勉强站了起来,她拿起那件咔叽布外套儿,从上面扯下那朵永远戴在身上的半只莲,用嘴吹去了沾在上边的尘灰,然后把它轻轻地放在钟的前面。

朱小红含着泪水离开了妈妈,回到那座红砖楼房。张庚正在鼓捣一台短波半导体收音机,这是朱小红拿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买的。他抬起头扫了朱小红一眼,见她的脸上沾着泪痕,于是冷冷地一笑,又低下头鼓捣收音机:“回来啦?”

张庚的声音有气无力,这声音轻轻地在布满尘灰的墙上碰来碰去,只有万分之一秒就消失了。他随随便便地问了一声,也不问一问小红妈妈的病情,好像除了他自己,其余的一切都是多余的,在他鼓捣收音机的时候,连已经被他占有了的朱小红也是多余的。在他看来,这所房子是他的,朱小红是他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不想使用的时候都是多余的。

“工资呢?”张庚突然烦了,于是把收音机扔在一边儿,冷漠地说。

朱小红听了这话,背后发冷,她觉得面前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深山里贪婪的野狼,那狼瘦得皮包骨头,已经不会咬人,只有用嘴吸吮女人身上不多的血。朱小红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压抑感,她害怕这个和自己睡觉的男人,觉得他就是自己的上帝,上帝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没有等张庚说第二遍,朱小红就把兜里的钱全都取出来,怯生生地放在他的面前,可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又开始鼓捣收音机。收音机里响起了音乐,悠扬动听,是什么曲子,朱小红没听过,也听不懂。

这是一套两居室,屋里几乎没有什么家具,桌子没有,椅子没有,甚至连张床都没有。地上铺了两条褥子,放了两条被子,一盏小台灯放在枕头旁边,锅碗瓢盆儿乱七八糟地堆在墙角。

张庚说过,他的父亲曾经是个不太出名的画家,在张庚很小的时候,他爸就和他妈离了婚,后来又偷渡去了香港,单单给他留下这套房子。

他继承了他老子的艺术细胞,不会别的,只会画画儿,可是他画的画儿别人都看不明白,毕加索不毕加索,达?芬奇不达?芬奇,几根线条、几个方块用麻绳一捆,中央美术学院的教授也没一个能看明白的!

自从踩了她的后脚跟儿以后,张庚就把她看透了,这是一个幼稚的女孩子,除了上班、看电影之外什么都不懂,可她长得实在好看。朱小红的身材不高,身子柔柔的,手也是柔柔的,就像面人儿。既不是大家闺秀也不是小家碧玉,而是普通人家娇生惯养,软绵绵的那种。

那天,朱小红怀着忐忑不安给张庚检查身体,张庚见她不放心,便死乞白赖地跟朱小红说了许多好听的话,说到自己的家世,让人觉得那么可怜;说到自己的才华,让人那么崇敬;说到自己的爱慕,让人羞臊脸红。

后来,张庚拿出了自己画的画儿,那上面画着若干线条,朦朦胧胧的像是两个裸体女人面对面抱在一起,女人的屁股圆圆的,地下拖着云朵般的衫裙。朱小红说看不懂,羞臊地扭过脸,可是那意识却稀里糊涂地领悟到了一大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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