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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又通报了自己来自何方,说了些闲话,天已近黄昏。
船家已将炒好的菜端了上来。
都是麻辣的菜色,看得程前头赤。但有什么办法?人家是来自天府之国的人,一日不可没有麻辣。
他程前就怀疑,天府之国之称放在麻辣的地方,是不是搞错了?麻辣将一切都麻辣了,还会有什么好味道?除了麻辣还是麻辣。
客随主便。
酒倒不错。哗啦啦地到入碗,程前就闻到了酒香。再看酒色清亮透澈,没有一点杂质,人就像六月天被阳光暴晒,突然见到一股清泉一样,那种欢欣,那种渴望,十分的到位。
坐到桌边,四目相对。
良久,仍没见孙晶英端酒碗,程前忍不住咳嗽了一声,说,“酒,酒,酒真不错。”
期望她马上有反应,端起酒碗跟他干。
却没有动静。
美酒对她而言,好像不是美酒了。
程前正想着如何绕弯子,如何采取迂回战术,令她举碗,孙晶英却开口说话了,“程兄,这么好的酒,可不能白喝。”
“当然,当然,等我以后回到庐江城,立马送你酒钱。”程前忙道。心想也不知谁年纪长哩,“程兄,程兄”的叫得爽口,却不知道会将人家叫老。看在美酒的份上,不计较,不必计较吧。
“程兄,你这么说就见外了。大家同条船上的人,何论区区酒钱?”孙晶英说话显得大气。
“好,听你的,不论,不论。那该怎么喝?”程前有点逼不及待了。
“猜马。谁输谁喝。”
“这太好了。”程前开心地道。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以自己猜马的天赋,哪里会输?不输,岂不眼白白望着美酒干瞪眼?干心急?不过也不怕,故意输不就行了。
便猜马。
嘿,“哥俩好”喊开了。
一马四枚。
输者喝一碗酒。酒清香如瀑呀,程前巴不得一气喝他十碗。在庐江城,他最高纪录是喝过三十碗酒。他想李白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的了。说不定,也就七八碗的水平。“斗酒诗百篇”,不过是诗人的夸张之词。
“八匹马呀”
“六六大顺。”
叫法跟庐江城差不多。语音不同罢了。
程前和她猜了两枚马,便知其水平一般。
猜马在庐江城也盛行。起叫不是“哥俩好”,而是“来个、来个,两兄弟呀”,挺有节奏的。程前既是钓鱼的高手,也是猜马的马王。艺术相通,万物相通,能通一物,物物皆通。看人家猜过几次马,程前就瞧出了道道,一是要注意对方的习惯出指数和顺序,抓准了,就*不离十,准赢。二是要注意观察对方的眼睛,推测对方下一步所要出的指数。这个相对比较难,因为时间短,要在瞬间就能推测、预知,这就需要常练。所谓勤能出精。三是有出千之嫌,即自己出指比对方慢百分之一秒,比对方喊慢百分之一秒,两个百分之一秒到家了,那就是百战百胜,包赢不输。
但庐江城的人都不敢跟他猜马,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傻的,输给他没有面子。他也不在乎,没人跟他猜,他就自己的左手跟右手猜……
自然,看在美酒的份上,他才不会老赢,眼白白看着美酒让她喝光哩。但颜色是要给她看看的,要不,老让她当着救命恩人,自己的腰杆如何直得起来?赢了她,就有主动权,就可以开点恩,减免喝酒的份量,甚至全免。
第三马开始。
程前望着孙晶英的眼睛,只望了一下,程前就差点没叫出声来。妈呀,他的眼睛怎么那么水水的,就好像是会波动的秋湖。望入去,岂不是被淹死?
来来,他等着孙晶英出手喊“哥俩好”。
孙晶英伸出手,口还没张,话还没喊出,他程前的双眼又亮了。他一眼看到孙晶英的手指太白,葱白似的。白了还不算,每只手指都匀匀称称的,怎么看怎么美……
孙晶英脸一红,“看够了没有?”
“哦哦,看够了。不不不,怎么能看得够呢?”程前连声的说。
“行了,来吧。”孙晶英柔声的道。
声也如天籁。
“来、来,哥俩好。”两人齐喊。
这一下孙晶英会出什么?一心敬?不会。第一下猜的时候,四枚的开叫,孙晶英只有一枚是叫“一心敬”的。四分一的机会。五梅花?唔,出过两回,一半一半。真女人,四枚开叫,就占了两下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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