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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威尼斯离开后,斯庭又带陆南之去了米兰、罗马、那不勒斯和都灵。
最后一站他们停靠西西里岛,这次没有住酒店,住在海边一座类似民宿的房子里。
斯庭不让身边的人跟着,和陆南之单独待在岛上,只是每天会有人来给他们送日常用品和食材。
清晨时分,陆南之被饭菜的香味叫醒。
她一直醒得比斯庭晚,因为晚上没法入睡,她会熬到很困才能勉强睡着。
长期缺乏睡眠的身体很疲惫,陆南之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兴高采烈地走进了厨房,“好香的味道!”
斯庭正系着围裙,站在在炉灶前下厨。
陆南之更意外了,“你竟然会做饭!”
“中午好,之之。”斯庭端着做好的菜回过头,笑着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道。
陆南之瞪大了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用汉语回道,“你说什么?!”
斯庭的笑容更甚,放下手中的菜,吻了吻陆南之的嘴唇,又说了一遍,“中午好,之之。”
陆南之也笑了,“嗯,中午好,斯庭。”
斯庭拉着她坐下,把刀叉放在她手边,切换回了意语,“普通话我只会这一句,以后有时间,我多学几句,比起广东话,普通话有点儿难。”
陆南之摇摇头,“已经很好了,我很开心!”
“快尝尝这个,冷了会不够好吃。”斯庭把盘子又往陆南之的面前推了推。
“这是什么?”
“红烩牛膝,”斯庭说,“除了意大利面,我会的菜不多,这是从Blumkin父亲那里学来的,他们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意大利,味道很正宗。”
斯庭隐瞒了一些学菜的原因。
学这道红烩牛膝,是因为斯仲豪爱吃。
当年从医院回来后,斯庭就跟Nicolo学习了这道菜,他要讨好斯仲豪,要向他表明自己一心一意的忠心。
他必须要让斯仲豪觉得高兴。
少年站在炉灶前,半生不熟地握着锅铲,因为牛肉的腥臭味阵阵干呕。
那天之后,他不能再吃荤菜,甚至连饭都不想吃,把一日三餐缩减到了两顿,晚上也尽量只喝牛奶或吃水果。
“你要不吃的话,boss肯定会不高兴。”Nicolo善意地提醒,“就算硬塞,也要把肉塞到嘴里。”
斯庭边学着怎么做红烩牛膝,边把做失败的食材,乱炖之后,塞进肚子里。
塞了吐、吐了塞,让身体一遍遍的进行着残忍的脱敏反应。
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碰红烩牛膝了,可这是他唯一的拿手菜。
讨好人该怎么做,斯庭不知道,他只讨好过斯仲豪,也只能复刻讨好他的那些手段,让陆南之开心。
事实上陆南之也真的很开心,她咬了一大口牛肉,肉质软烂厚实,入口先是清新的柑橘风味,接着是辛辣的蒜味,吃到后边还能尝出酱汁里番茄的酸甜和葡萄酒的醇香。
食物安抚了睡眠不足肉体上的疲倦,陆南之一连吃了三大块。
“好饱!”她放下叉子,满足地舒了口气,“要是有一碗饭就更好了!”
“我做了汤烩饭,但味道一般,要帮你盛吗?”斯庭急忙问。
陆南之摇摇头,“我说的不是这种饭啦,是蒸出来的白米饭,甜甜糯糯,空口都能吃一大碗!”
斯庭疑惑道,“中餐馆的米饭?”
陆南之苦笑,“那个不能叫做米饭吧,只是勉强填饱肚子的主食而已,真正好吃的米,很香甜的。”
乡愁就是味觉上的思念,陆南之比她以为的,还要想家。
她不说话了,垂下眼,开始吃盘子里剩下的红烩牛膝,“你不吃吗?”
斯庭摇摇头。
他读出了陆南之的思念,读出了陆南之话里的意思。
他看着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心里烦躁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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