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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枫一通循循善诱外加糖衣炮弹的“教育”下,她还是选择了去幼儿园,前提是放学后必须回狮子国,晚上跟大伙在军营里撒欢。
小家伙现在已经喜欢上了军营里的生活,特别是那军营里的花花绿绿的服装。
原来,江枫在军营里看着正在操练的士兵,心里琢磨着怎么才能提高这帮家伙的战斗力。
后来,古代盔甲笨重得要死,防护力是有了,但新军作战方式是在敌人射程外用火力覆盖,以后上战场玩的是火力打击和战壕,要这防护力有啥用?
还不如现代迷彩服实用呢!
于是,他回去现代,找那家迷彩服供应商,一气订购了四千套,又订了一批战斗靴,给那一千五百人,每人配两套。
等迷彩服和战斗靴一到,士兵们立马炸开了锅。
这花花绿绿的衣服,摸起来结实又舒服,比他们身上的麻布衣裳不知好了多少倍!
换装之后,看着精气神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了,,训练起来也更加积极,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
李孝恭和程咬金听说后,立马颠儿颠儿地跑来参观,这一看就看进眼睛里拔不出来了。
程咬金一见这迷彩服,一把抓住江枫的胳膊,像摸宝贝似的,来回抚摸着江枫身上的迷彩服:“乖乖!这衣服,花花绿绿的,真他娘的骚包!老李,你看咱是不是也弄两套穿穿?
李孝恭也看得眼馋,连连点头:“这衣服穿着就是精神!比咱们那盔甲看着顺眼多了!整天穿个铁壳子,热的跟蒸笼似的,还真不如这花里胡哨的玩意儿!”
“这叫迷彩服,穿上它,在丛林里不容易被敌人发现。”江枫解释道,“以后咱们打仗,主要靠的是火力和战壕,这盔甲就别穿了,又笨又重,跑都跑不动。”
说着,江枫就命令一小队士兵,直接跑步进入周围的一片丛林隐蔽,将望远镜递给李孝恭和程咬金。
好家伙,两人拿起望远镜,看得眼睛都酸了,愣是没发现刚才那一小队士兵。
“人呢?人呢?”程咬金急得直挠头,“见鬼了不成?”
李孝恭也一脸疑惑,放下望远镜,揉了揉眼睛:“奇了怪了,刚才明明看到他们跑进去了,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直到江枫挥舞令旗,让那些士兵归队。
两人这才恍然大悟,指着那些从林子里钻出来的士兵,大呼小叫:“我的天!这衣服真他娘的神奇!跟隐身了似的!”
这么神奇的宝贝,两个家伙哪能落下,当场一人要了两套,屁颠屁颠地回营帐换上了。
李孝恭换上了一套迷彩服,在镜子前臭美了一番,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这衣服轻便又透气,比那盔甲舒服多了,回头打仗,老子就穿这个,保证比那帮兔崽子跑得快!”
从此,迷彩服成了这支部队高级官员们的标配,连张易知这个文官看着都眼馋,悄悄问江枫要了两身,穿戴起来。
这下更不得了了,从将军到小兵,都穿上了迷彩服,一时之间,是文官还是武将都分不清了。
甚至连小奶娃也受到了感染,乐滋滋地穿起了迷彩服,不爱红装爱武装。
大家都穿,乱哄哄的就分不清谁是谁了。
江枫趁机搞了军衔制,批发市场淘换来一堆军衔标识,臂章、肩章、胸牌,一个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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