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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第1页)

闪电?等它长大了,奔跑起来肯定疾如闪电。

不过这名字实在忒俗气了些,像烂俗的电影里的犬只的名字。

要不,把自己的姓冠给它?让它姓孙?成为老孙家的一员?唔,这个想法不错。以前大学有一哥们儿,家里的那只秋田犬便是跟他姓季,得了个大名叫季常。那哥们儿没事的时候就季常、季常的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唤弟弟或是唤儿子呢……不过在孙志新看来把自己的姓冠在一只狗身上没什么不妥,真心对待犬只的,会把它当成家人,是家庭里必不可少的一份子,它能给主人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如此唤它,更显亲近。

得,就让它姓孙!

那么,孙啥好呢?

孙志新撑着下巴想了半天,总觉得那小家伙安静的时候眼眸很像纳鲁。不被逼出一红一绿的怪异双瞳的时候,纳鲁就生得有那样的犬科动物一样的棕瞳,温润、专注,可以看得人心里悸动不已。而狼的双瞳在夜光被灯光直射时会映照出一红一绿的瞳色,也跟纳鲁狂躁的时候差不多。

怪了,为什么纳鲁的眼睛这样像狼?难道他身体里有狼基因不成?这个念头在孙志新心里一闪而过,觉得自己想得太天方夜谭,便略过这个念头去想别的:

不如……

孙志新无良的笑了,最终给小狼定名为:孙小鲁。

以自己的姓,加上纳鲁的名字,最后得了这么一个绝对中国式的名字。

孙志新大乐,又开始对着得名为孙小鲁的小狼挥舞勺子,张嘴比着口形无声的唤:孙小鲁,爷决定像疼儿子一样疼你!

结果,当天晚上纳鲁和泰格、奥格三人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差不多都快十一点了。

孙志新先头强撑着眼皮还缩在帐蓬里偷偷的缝皮革衣裳,过了一阵实在坚待不住,火堆发出的火花实在太弱了些,他可不想自己被累出什么眼疾,以后变成瞎眼老头子什么的。便放下手里的东西不再缝制,摸出PDA研究上面的资料,看还有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借助它来改变部族的现状。

小狼,呃,孙小鲁显得很安静。一来是吃饱了;二来是药物发挥了作用,让它的腿伤不再那么疼痛;三来野生动物的感觉都是极度敏锐的,一段时间呆下来,它感觉不到孙志新的恶意,且这个两脚怪还让它不再那么疼痛,又弄了食物给它吃,它的戒意就不再那么重。

换作再大一些的狼,沾染了更多的野性,只怕不会这么好相处。但小狼毕竟还小,正处于有奶便是娘的年纪,警戒心再重都重不了多少,孙志新一切的举动都换来了它的好感,所以孙志新再一次给它换药时弄疼了它,它都只是本能的啃了孙志新两口就作罢。其余的时候要么就嗅自己腿上的伤药的味道,不满的一直喷鼻,要么就是和脖子上的绳子搏斗,它讨厌被拴住。

孙志新用皮革碎料给它做了一个小窝,小家伙在里面溜哒了两圈,在边上尿了一小泡标注自己的领地后安静的呆在里头。它很精明,知道那里更暖和。眼下它正安静的呆着,因为畏火尽量让自己远离火堆的方向,一颗毛绒绒的头颅转向孙志新的方向,拿一对圆滚滚的眼睛瞅孙志新,眼里的警惕正在慢慢的转变成好奇。它整个儿的表现就像人类的小孩一样,好奇心严重大过警惕心,对一切新鲜事物都好奇。

孙志新看一会儿PDA,抬眼瞅一眼它,继续看PDA,又抬眼看一眼它,止不住会心的微笑,对现在这种身边有陪伴的感觉非常满意。

过得一会,布库风风火火的冲进来,叫道:“吉玛,帕帕他们回……咦?”

布库一下就瞧见了被拴起来的小狼,眼神迅速转成戒备:“这东西哪里来的?”

孙志新打着手势:“捡的,可爱吧?我打算养他。”

见布库冲进来,小狼机警的从窝里站起,身体下蹲,屁股翘起,做出一副扑击攻敌的准备。

孙志新连忙拉着布库让他离小狼远些,布库正要说话,又见帘子掀动,纳鲁三人鱼贯而入。

纳鲁往里迈着步子,注意力被喷香的肉汤全部吸引,深吸了一口鼻息,笑问:“小新,晚饭吃什么?嘿,我闻到了肉的味道!我们饿坏了。”

泰格也道:“我能吞下一整头牛!”

纳鲁在行为上被迫赞同泰格与自己共享一个吉玛,心理上却是大约永远都不会舒服,两人重新回归到大方向和平共处,局部战争却是硝烟不断的局面上。听见这话便忍不住皱眉,看向泰格正打算出言针锋相对的顶他几句。却见到泰格的楞楞的看向孙志新的帐逢角落里,脸色有些微变。

“小新!你从哪里弄来这么个东西?危险!”泰格疾声道。

纳鲁顺着泰格的眼光看运去,顿时脸色大变,失声道:“雪狼?!”

小狼霍然抬头,眼光不善的盯着同样以不善的眼光看向自己的泰格与纳鲁,龇牙咧嘴的发出了幼稚的咆哮,同时威胁性的龅出自己的乳牙。它从这两个散发着凶性与血腥味道的两脚怪身上察觉到了危机,迅速从自己的小窝里爬出来,拖着断腿本能的向着孙志新移动。

很好,这两个二货的到来逼使得它选择了孙志新寻求庇护,不能说不是好事。

孙志新摸了一下它的头,它正紧张的盯着纳鲁和泰格,难得没有反嘴过来用乳牙去咬孙志新。

孙志新安抚性的摸它,心里怔然。雪狼?咱老孙家的孙小鲁同志的真实品种竟是这么牛气哄哄的?对着这样一只幼狼,孙志新可没多少忧患意识,打手势问:“什么是雪狼?”

纳鲁脸带紧张的道:“雪狼的全名叫丛林雪原狼,部族的人喜欢叫它雪狼。这种狼凶残狡诈,又喜欢群体出没,是极其危险的野兽。”

泰格点点头,眼光已经在找孙志新长刀,他也认识这种狼,知道它是不好相与的。少量的几只还好说,一群的话,它们绝对拥有毁灭性的力量!

孙志新下意识护住小狼,打手势:“我听齐格力说起过,需要高度戒备的野兽中雪狼就是其之一。不过它不是白色的吗?这只是灰的。”

纳鲁道:“雪狼到了冬天才会换毛,全身呈白色,其它季节则是一身灰毛皮。”

孙志新明白了,这是环境造就的适应能力,会依靠环境改变自己皮毛的颜色,更好的溶入环境。那么这只便真的是雪狼了,一种很厉害的捕猎者。

不过纳鲁和泰格说这种雪狼很危险的说法孙志新却是不赞同,狼是可以被驯化的野兽,驯化后它可以成为人类忠实的朋友,也是好帮手。像现在这只小狼,它已经隐约有点肯接近自己的模样,未来必然会与它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且它这么小,又哪里来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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